婚姻登记办理指南
结婚登记流程
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须知
一、 受理部门
溧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 部门职责
依法实施本辖区内的婚姻登记工作,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婚姻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三、 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四、 登记条件
1、 双方必须一方户口在溧水区范围内;
2、 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3、 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
4、 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5、 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6、 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五、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凡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有一方户口在本区范围内,双方可持以下证明材料,亲自到区民政局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现役军人应提交军人身份证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时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申明。
(3)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 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六、 办理程序
1、 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 当事人阅读结婚登记告知单并签名;
3、 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4、 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七、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当场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受理地点及时间
地址:溧水区永阳镇财贸北村10幢——社区服务中心4楼(财贸居委会)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
周六上午8:30-11:00
夏令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
下午14:30-17:30
周六上午8:30-11:00
联系电话:57218913